市人防辦原黨組書記,、主任黃光富 被依法提起公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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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2-2 17:08 上傳
日前,云南省麗江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原黨組書記,、主任黃光富(正處級)涉嫌受賄罪,、非法持有彈藥罪一案,經(jīng)麗江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,,由永勝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永勝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,。
檢察機關(guān)在審查起訴階段,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黃光富享有的訴訟權(quán)利,,依法訊問了被告人,,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。永勝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:被告人黃光富利用擔任麗江市人民防空辦公室黨組書記,、主任的職務便利,,為他人謀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財物,,數(shù)額特別巨大,;被告人違反槍支管理規(guī)定,非法持有彈藥,,依法應當以受賄罪,、非法持有彈藥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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