借車惹禍!男子借摩托給醉酒朋友 兩人均被罰
陳某是一名在華坪縣城打工的青年小伙,,2021年6月19日晚上,,他和同事田某相約到某燒烤店聚會,,酒過三旬后,田某提出重換一個地方繼續(xù)“嗨皮”,,并說要接另外一個朋友一同前往某酒吧繼續(xù)狂歡,,因田某喝了酒,擔心自己開小車會被交警查處,,便提出要騎陳某的兩輪摩托前去接人,。雖然知道田某已經(jīng)喝了酒,但礙于情面,,陳某還是毫不猶豫的將自己的摩托車交給了田某,。哪知離開幾分鐘后,摩托車在行駛至鯉河街永樂江超市門口路段時,,田某所騎摩托車與一輛對向行駛的小型轎車發(fā)生碰撞,造成田某受傷,、兩車不同程度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,。因田某受傷較重,無法進行呼氣酒精檢測,,辦案民警于2021年6月19日3時42分在華坪縣人民醫(yī)院急診科抽取了田某的兩份靜脈血樣備檢,。經(jīng)麗江市公安局司法鑒定中心鑒定,田某血液乙醇含量檢測結(jié)果為87.795mg/100ml,。田某被華坪縣人民檢察院以危險駕駛罪追究其刑事責任,。而讓陳某沒有想到的是,他自己也因危險駕駛罪被提起公訴,。
華坪法院依法審理了該案,。華坪法院認為被告人田某醉酒駕駛摩托車構(gòu)成危險駕駛罪,其行為給自己,、家人,、朋友和社會均造成了嚴重的后果,陳某雖沒開車,,但卻借摩托車給醉酒的田某駕駛,,主觀上放任他人實施危險駕駛行為,客觀上為他人危險駕駛提供了犯罪工具,,危害了公共安全,,其行為構(gòu)成危險駕駛罪的共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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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車惹禍,!男子借摩托給醉酒朋友 兩人均被罰
2022-2-23 11:38 上傳
根據(jù)相關(guān)法律華坪法院以危險駕駛罪依法判處田某拘役一個月,緩刑考驗期為三個月,,并處罰金人民幣1500元,, 而借摩托車給田某駕駛的陳某同樣也因構(gòu)成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一個月,,緩刑二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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