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馬南偷稅被罰900萬,稅法不容“大V特權”.png (388.11 KB, 下載次數(shù): 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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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3-21 15:33 上傳
今天,,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稽查局公布司馬南偷稅案件處理情況,。經(jīng)查,司馬南在2019年至2023年期間,,通過隱匿收入,、虛假申報等手段,少繳個人所得稅,、增值稅等稅費共計462.43萬元,。此外,其實控企業(yè)北京某影視策劃中心通過虛列成本費用,,違規(guī)享受小微企業(yè)優(yōu)惠政策等方式,,少繳企業(yè)所得稅75.32萬元。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稽查局根據(jù)相關法律法規(guī),,對司馬南及其實控企業(yè)追繳稅費款,,加收滯納金、罰款共計926.94萬元,已全部入庫,。
司馬南作為公眾人物,,在網(wǎng)絡上頗為活躍,獲得海量的擁躉,、流量加持,,也從中收獲了真金白銀,卻忘了公民的基本義務——依法納稅,,這動搖了一個公眾人物的品德根基,。天大地大,大不過國法,;大V的社會影響再大,、粉絲再多,也必須活在“法律之下”,。稅治不容“流量特權”,,稅法公平豈能“大V例外”?
從通報來看,,稅務部門將司馬南的行為定性為“偷稅”而不是漏稅,,不是什么“無意或疏忽導致的稅款漏繳”,對此不能矯飾,、無法洗白,,他就是故意逃避繳稅。
一者,,司馬南的偷稅活動時間跨度長,,從2019年至2023年橫跨整整五年時間;二者,,其偷稅的主觀惡性強,,偷稅手段花樣百出,處心積慮:隱匿收入,、虛假申報,、虛列成本費用、違規(guī)享受優(yōu)惠政策等等,。司馬南花樣百出地偷稅,,還是心存僥幸,企圖挑戰(zhàn)國家稅收制度權威,,也必然受到法律的嚴懲,。
稅收是國家財政的“生命線”,特別是個稅有著推動社會公平,、消弭貧富差距的社會作用。明星、網(wǎng)絡大V有責任,、有義務模范納稅,,因為他們的收入來自于社會公眾的加持、付出,。此前,,一系列光環(huán)圍繞的明星、大V偷稅漏稅案件接連曝光,,這些人不僅受到了天價的處罰,,更是在網(wǎng)絡上徹底“涼涼”。饒是有這些前車之鑒,,司馬南還是“前赴后繼”,,以身試法,結果必然是遭到法律的重罰嚴懲,、公眾形象的徹底破產(chǎn),。
必須以“零容忍”態(tài)度嚴查公眾人物的偷稅漏稅,推動稅法公平,,稅法不容“大V特權”,。
(綜合:澎湃新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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