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,有網(wǎng)友發(fā)布視頻稱,重慶觀音橋步行街觀賞魚一夜之間大批死亡。現(xiàn)在原因查出來了,,據(jù)警方通報,,經(jīng)查明,系該公園一游樂項目經(jīng)營者李某所為,。因觀賞魚池經(jīng)營人在該公園內開設有與李某同類的游樂項目,,且收益較其更好,李某遂心生不滿,,于11日19時40分許,,將家中用剩的蔬菜殺蟲劑倒入魚池,致大量觀賞魚死亡,。
嫉妒生恨鬧市區(qū)毒死觀賞魚,,被刑拘不是終點1.jpg (685.37 KB, 下載次數(shù): 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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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1-14 15:36 上傳
遭劫的觀賞魚漂浮滿池,令人不忍卒睹,。有當?shù)厥忻癖硎?,該觀賞魚池有不少人的溫暖記憶,如今存活的魚寥寥無幾,,令人痛心,。據(jù)了解,該魚池中的觀光魚群已棲息近十年,。因外表美麗,,已成為市民們眼里的一道風景線。無論從價值觀還是從審美觀,,李某都不該干如此傷天害理的事,。
有句俗話是,同行是冤家,。但不能因為存在競爭關系就嫉妒人家,,更不能眼熱人家生意好就歇斯底里,任意妄為,。目前李某已被刑拘,,等待他的將是法律嚴懲。
刑法規(guī)定,,故意毀壞公私財物,,數(shù)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(jié)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、拘役或者罰金,;數(shù)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(jié)的,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。此外,,放火,、決水、爆炸,、投放危險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,,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。
此案中,,李某為了打擊競爭對手,直接傷害觀賞魚,,表面上看害死的是魚,,但實際上此觀賞魚在公共場合,游客往來較多,,不排除有人可能不慎接觸投有殺蟲劑的觀賞魚和池水,,從而帶來傷害。換言之,,李某的行為也涉嫌危害公共安全,。
當然,究竟觸犯什么罪,,將有待司法機關的公正裁決,。但具體到李某的所作所為,不免讓人震驚,。人家的收益更好就不滿,,這是什么心態(tài)?如此病態(tài)和極端,,缺乏基本的道德自覺和法律意識,,必然會干蠢事,一旦挑戰(zhàn)法律紅線也難逃懲罰,。
此次大量觀賞魚死亡事件,,如何收場?李某被刑拘不是終點,,以此案為切入點,如何防范類似事件發(fā)生,,如何培育健全的商業(yè)倫理精神,,如何實現(xiàn)良性的商業(yè)競爭,以及如何消除畸變的犯罪人心理等,,都應該引發(fā)廣泛思考,。
(來源:紅星新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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